上海市徐汇区世界小学

2016学年度徐汇区小学一年级招生通告
作者(来源):世小    发布时间:2016-03-31

2016学年度徐汇区小学一年级招生通告

一、招生对象

2009912010831出生,年满6周岁的儿童。残疾儿童可适当推迟一年入学。

二、招生原则

1.根据“相对就近、免试入学”的原则,继续实行对口入学的办法,统筹兼顾、合理安排,对于区域内入学矛盾突出的学校实施每户地址五年内只享有一次同校对口入学机会(多胞胎、二胎除外),班额为40人左右。

2.对于本区户籍地(户主为直系亲属或儿童本人)与居住地(产权人为直系亲属或儿童本人)一致的适龄儿童,当报名人数不超过对口学校招收学额时,安排就近入学;当报名人数超过对口学校招收学额时,按照入户籍时间长短顺序安排入学,超出学额部分实行区域内统筹安排入学。

3.本市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儿童选择居住地登记入学的,先安排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再根据区域内实际情况统筹安排“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入学。

4.本市集体户籍适龄儿童参照居住地登记入学办法就读,本市户籍居住廉租房的适龄儿童在廉租房所在地登记入学。

5.符合就读条件的外省市户籍适龄儿童,统筹安排随迁子女进入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优先安排持有满积分的《上海市居住证》人员的子女。

三、信息登记

12016年,继续通过“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 进行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信息登记。423为本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截止日,所登记的入学信息不再变动。630为受理随迁子女办理入学手续截止日。

249--4月23,凡本区在园适龄儿童家长在就读幼儿园登记孩子入学信息,获取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信息登记前,家长需对提供的相关人口信息和灵活就业信息进行比对确认,如与实际情况不符,应先到有关部门补办或更正信息,再到就读幼儿园进行入学信息登记。符合入学条件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所持的《上海市临时居住证》上的实际居住地址,应与父母所持居住证(或临时居住证)上的实际居住地址相一致。

3.未入园适龄儿童家长可在规定时间至徐汇区教育局招生考试中心登记孩子入学信息,获取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

1)登记时间:412日、14日、19日、21日、26日、28日;512日、26日;616日、30日,上午9:00——11:00

2)登记地点:徐汇区教育局招生考试中心接待大厅(百色支路28号)

3)登记所需材料:(请带好原件及复印件)

本市户籍:携带户口薄、出生证、房产证,在居住地登记就读的,还需携带《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申请回执》,并提供与登记申请回执一致的房屋产权证或相关居住证明等。

非本市户籍的:携带适龄儿童的户口薄、出生证、父母一方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或《上海市临时居住证》满3<从首次发证日起至2016630>和连续3<从首次登记日起至2016630>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的《就业失业登记证》),适龄儿童本人的《上海市临时居住证》,并提供与居住证一致的房屋产权证或相关居住证明等。

4. 完成入学信息登记后,家长可通过手机获取“上海基础教育”发出的短信:XXXX家长:您好!您孩子的入学信息登记已经完成,您可以登陆查看招生政策及您孩子的相关入学通知。用户名为您孩子的身份证件号码;初始密码:XXXXXX。《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为您孩子入学报名的重要凭证,请妥善保管。【上海基础教育】”

四、关于公办小学入学报名验证

1报名验证时间:

521(周六)上午8:3011:30,下午1:003:00

522(周日)上午8:3011:30,下午1:003:00

2报名验证点:按短信通知到指定报名验证点

3.携带以下所需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指定报名验证点(短信通知)进行现场核对和验证。

1)本市户籍的,家长须带领适龄儿童,携带户口簿、出生证、房产证、《入学信息登记表》、预防接种证,在居住地登记就读的,还需携带《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申请回执》,并提供与登记申请回执一致的房屋产权证或相关居住证明等。

2)外省市户籍的,家长须带领适龄儿童,携带户口簿、出生证、《入学信息登记表》、预防接种证、父母一方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或《上海市临时居住证》满3<从首次发证日起至2016630>和连续3<从首次登记日起至2016630>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的《就业失业登记证》),适龄儿童本人的《上海市临时居住证》,并提供与居住证一致的房屋产权证或相关居住证明等。

各报名验证点要对登记就读一年级的随迁子女新生及其父母的有关证件进行核对,通过居住证读卡机对儿童本人及父母居住证和证件有效期限进行核对,通过信息系统对随迁子女《灵活就业登记证明》进行信息比对。

3)港澳台、外籍,家长须带领适龄儿童,携带《入学信息登记表》及适龄儿童本人的身份证明(《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外国护照》)、出生证、《境外人员住宿登记单》,并提供与登记单一致的房屋产权证或相关居住证明,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明,外国人还需提供《外国人就业证》和《外国人居留证》等。

4)聋哑、盲(低视力)等不能适应普通学校学习或生活的适龄儿童,由徐汇区教育局招生考试中心安排进入相关学校。中、重度智力残疾儿童到徐汇区董李凤美康健学校进行入学登记信息审核(浦北路1109号,电话:54182577*8230)。轻度智力残疾儿童应在对口小学随班就读。

          

                                          徐汇区教育局招生考试中心

                                                0一六年三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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