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小学资产管理制度
学校财产的管理是否合理,是保证教育教学任务完成的物质基础,是教育经费使用不可忽视的环节,对学校的发展起到积极的作用,为加强学校财产管理,保证教育教学工作顺利进行,特订本制度。
一、 财产的购置与调入
1、财产的购置必须根据年度预算,报校领导批准,分阶段提出具体购置计划,由总务处负责购置,如需政府采购还需办理相关手续。如要调整购置预算,由校长及上级部门审批。
2、新购置的一切物品及资产,必须经验收清点后入库,在凭证上签字,并分别入固定资产、低值耐久、低值易耗品账册。
3、凡上级部门调入或社会资助的财产,由总务处验收后再分配给各部门使用,并分别登帐。
4、自制财产经验收、清点按价值的大小分别登帐。
二、财产的保管、领借、检查与赔偿
1、财产管理员必须做好学校各种财产的登记帐册,固定资产、低值耐久、低值易耗的总帐、分类帐、以及各室各类领用帐。
2、各部门所领物品,须注明用途和数量,要及时登帐,实行分室,定人定物管理。
3、各办公室、专用室等所有财产,由总务处编制校产分册,建立分户帐,各室定人保管使用,保管人调动时及时交接。
4、学校固定资产一学年检查一次,凡人为损坏,按实际情况原价或折价赔偿。
5、学校财产,领借人必须在领领物本上签名,归还时注销。
6、班级管理的财产,实行包干管理,谁损坏谁赔偿。
7、学校财产一般不外借,如特殊情况,办好出借手续,由总务主任或校长同意后方可出借。
8、做好库房管理和物品保管工作,按要求定量发放备品并做好登记。做到库房内物品摆放整洁、分类合理,定期进行帐物核对,清理打扫,做好防潮防霉防火防盗等安全工作。
三、 财产的报废与处理
1、 必须按物品的名称、数量、金额列表,经使用部门和总务处审核后,由财务主管批准,金额超过一定比例,须交上级部门批准。交总务处回收。报废物品应注销帐册,处理报废的物品折价出售后,其款项由财务入帐。
2、财产的报废和处理每学年进行一次。
四、 财产的交接
1、财产管理员工作调动时,必须根据账面实有物品清点清楚,向接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
2、财产接管人员必须根据账面实物核实无误后,才可接受。如帐物不符,查明原因,按赔偿制度处理。
3、财产交接,必须有总务主任监交,监交双方核实后,在帐卡上写明交接日期,交接双方与总务主任签字。
2009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