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徐汇教育系统加强学校甲型H1N1流感防控措施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社会力量办学学校:
为落实市教委《关于加强甲型H1N1流感防控措施的紧急通知》及徐汇区教育系统防控甲型H1N1流感工作会议精神,为防止甲型H1N1流感在校园内的传播与流行,现将七项措施要求通知如下:
措 施 |
要 求 |
一、防控责任落实 |
落实“一把手”负责制,制定应急预案,层层落实到班级。 |
二、健康宣传教育 |
1、普及流感防控知识。 2、师生养成良好个人卫生习惯。 3、加强与家长的沟通,争取家长配合 |
三、晨检和巡查 |
1、全覆盖晨检,实施师生人人检测体温,控制≥ 2、加强对在校(园)学生的巡查,及时发现入校(园)后发病学生并进行处置。 3、校内如出现三级预警疫情及时上报。 |
四、缺勤追踪和每天上报 |
追踪缺勤原因,严格按照每日10时前上报的时间节点和内容要求,准确、准时的上报因病缺课情况。 |
五、返校条件 |
季节性流感症状消失后24小时。 H1N1隔离一周或症状消失后24小时。 密切接触者隔离7天。 |
六、大型活动的控制 |
学校要尽量减少非必要的室内聚集性活动。对参加学生在500人以上的大型活动,主办方应制定切实可行的防控预案,并报送教育局和区疾控中心审批及备案。 |
七、通风消毒 |
1、学习场所勤开窗通风,保持空气流通。 2、加强校区内公共场所各项预防性消毒措施。 |
请各校根据要求,认真自查自纠,严格落实措施,教育局将组织专项抽查和巡查。
徐汇区教育局
二00九年九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