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徐汇区世界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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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奖励条例
作者(来源):[暂无]    发布时间:2007-12-10

学生奖励条例

1          三好学生奖。按三好学生条件:思想品德好。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思想进步,关心集体,热心为集体服务,积极参加各项社会公益活动。劳动态度好。尊敬师长,团结同学,遵纪守法,执行《小学生守则》和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执行学校的规章制度,在同学中起模范带头作用,讲文明礼貌。学习好,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讲究学习方法,能较好掌握各门功课的基本知识,学科成绩优良。身体好。坚持锻炼身体,积极参加文娱活动,讲卫生,身体健康,体育成绩优良。该项奖按班人数的15%比例名额,由班选出名单,送学校审查批准,每学期评奖一次。

2          优秀学生干部奖。按优秀学生干部条件:政治思想好,工作态度好,工作有成效,在学生中真正起带头作用,成为学校、老师的助手者,每班评选两名班干部,由各班评选出名单,送学校审查批准。每学期评选一次,奖励与三好学生相同

3          勤学守纪奖。要求学生模范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学习态度端正,勤于思考、虚心好学,学习成绩进步较快。该项奖按班人数的5%比例名额,由班选出名单,送学校审核批准,每学期评奖一次。

4          “文明小主人”奖。  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以身作则,按照学校《值勤学生的管理要求》去做,积极参与学校的常规管理,并能发挥主观能动性,工作成效高。

5          各种竞赛奖。凡纳入学校工作计划而举办的各种竞赛与活动,按规定名额,优胜者给予精神与物质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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