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度世界小学“焯铿杯”优秀奖学金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
为认真贯彻校《焯铿教育基金》实施细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以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的理念,严格掌握评选标准,严格遵守评审程序,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方式进行。奖励优秀学生,帮助特困优秀学生。
二、成立评审领导小组:
组长:校长
组员:
三、奖励名额:
1、优秀学生奖学金:金额为500元/人
2、困难学生励志奖学金:金额500元/人
四、申报及评选条件:
(一)、优秀学生获奖学金基本条件:
1、德、智、体、美诸方面全面发展,品学兼优的学生。
2、遵守校纪校规,诚实守信,尊敬老师,助人为乐,品学兼优。
3、学业成绩优秀,一、二年级单科平均成绩不低于93分,三门总分在290分以上;三~五年级单科平均成绩不低于90分,三门总分在280分以上,且体育达到良好(教导处通过期中、期末及校监控成绩为标准,并不定期抽查学生的测验成绩)。
4、获得全国、市、区个人荣誉称号可获得10分、8分、6分的加分。
(二)、困难优秀学生奖学金基本条件:
1、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学习,学习成绩在全年级不低于70%;(由教导处进行随机抽查)
2、遵守校纪校规,诚实守信,尊敬老师,助人为乐,勤俭自强
3、家庭经济困难,为班级困难学生上报名单之列(由班主任家访后证实)。
(优秀学生和优秀困难学生不重复奖励)
五、操作步骤
1、每年5月10日和12月10前,制定本年度优秀学生评选方案。
2、每年5月20日和12月20前,召开家委会告知并讨论通过本年度优秀学生评选方案。
3、5/30、12/30前,完成申报工作,上交《评审表》。
4、6/10、1/10日前,学校评审委员会对上报人员进行评审。
5、6/20、1/20日前,确定获奖名单,进行公示并上报区教育基金委员会。
6、结业式上进行表彰并发放奖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