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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汇区教育系统基层学校校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
作者(来源):学校    发布时间:2008-11-28

中共上海市徐汇区教育工作委员会

 

徐教委(20085

 

徐汇区教育系统基层学校校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

规范化建设标准与要求(试行)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按照坚持党的领导,教职工当家作主,依法治校三者有机统一要求,进一步探索校长负责制下教职工民主管理的有效途径,进一步推进教职工民主管理长效机制建设。依据《上海市中小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的若干意见》(沪教党[1999]158号),《徐汇区教育系统校务公开民主管理评估办法(试行)》(徐教委[2005]2号)和《上海市总工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职代会制度建设的指导意见》(沪工总民[2008]2号),以及《上海市总工会关于规范本市企事业单位在贯彻执行〈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过程中履行职工代表大会民主程序的通知》(沪工总民[2008]3号),特制定《徐汇区教育系统基层学校校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规范化建设标准与要求(试行)》。

 

 

附件一:校务公开工作格局

附件二:校务公开事项

附件三:校务公开基本形式——教代会制度

 

 

 

 

                                    徐汇区教育党工委

                                    徐汇区教育局

                                    徐汇区教育工会

                                     2008年5月9日

 

 

 

 

 

 

 

主题词:校务公开  民主管理  规范建设  标准要求             

抄报:区厂务公开领导小组                                   

徐汇区教育党工委办公室                    2008年5月9日印发

                                              (共印20份)

附件一、校务公开工作格局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建设标准

工作要求

备注

1、成立校务公开领导小组。

2、制订和完善本单位校务公开实施细则。

3、对校务公开实施情况定期研究。

1、党支部书记任组长。根据单位情况,由3~7人组成(党、政、工等)。

2、学校党、政、工联合发文。

 

3、召开校务公开领导小组等有关会议,听取校务公开监督小组的意见,对实施情况进行调研、分析,并提出改进要求。对干部教育培训,提出增强依法行政意识和自觉接受监督的要求。

联合支部及党政“双肩挑”单位参照执行

1、校务公开工作纳入日常行政管理。

2、落实校务公开实施的各项要求。

3、根据领导小组的意见与建议,及时改进校务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

4、提供实施校务公开必要的条件和渠道。

1、审核行政各职能部门列出的公开项目。

2、明确各项公开事项的时间、节点、公开形式、公开程序要求。

3、研究改进后的信息及时反馈。

 

 

4、设置公示栏,开辟校务网,及相关会议告知等,保障相关事项的公开。公示栏要内容规范、统一标识、位置醒目、保证实效。

有相关资料

1、成立校务公开监督评估小组。

 

2、加强对教职工的培训,征集教职工对实施情况的意见和建议。

 

 

 

3、组织教职工对校务公开工作进行评估。

 

4、对校务公开实施情况进行确认,并归档。

1、工会主席任组长。根据单位情况,由3~7人组成(工会主席、纪检委员及教代会代表等)。

2、每年至少一次对教职工有针对性的培训。不定期对校务公开中教职工关注的问题听取意见和反响。对校务公开监督评估小组成员或教职工发现的未按规定要求公开的事项,及时提醒相关部门,或向校务公开领导小组反映。

3、每年至少一次组织教职工对校务公开作全面测评,并作测评分析,向校务公开领导小组汇报。

4、做好书面及原始材料等归档工作。

1、全面履行教代会职责。

 

 

 

 

2、关心学校校务公开公示内容。

1、准时、认真参加学校的每次教代会,认真审议相关文件,积极发表意见或建议,并提出相关的改进措施;教代会召开之前广泛听取和收集相关信息,相关信息汇总后提供工会,闭会后及时做好宣传工作;教代会代表每年至少一次向全组人员进行述职。

2、每位教职工要关心好学校校务公开工作,特别是公示内容是否规范化、渠道是否畅通,发现问题应第一时间向本单位校务公开监督评估小组反映,充分体现主人翁意识。

 

附件二:校务公开事项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建设标准

工作要求

责任人

重大

决策

学校章程、发展规划、年度与学期计划、学校机构撤并与增设、重大改革措施、年度经费预决算报告等经教代会审议的事项。

1、重大决策前的信息沟通,舆论宣传等。

2、行政向教代会报告。

3、组织教职工讨论,通过公示栏、校长信箱、接待日、联席会议、校务网等载体,听取意见和建议。

4、校领导班子讨论吸纳教职工意见,修改文本。

5、向全体教职工告知教代会决议、决定。

行政负责

 

党组织负责

 

 

党、政负责

 

工会负责

涉及

教职

工切

身利

益及

规章

制度

分配方案、规章制度(奖惩)、教职工福利费使用方案与使用情况及须经教代会审议决定的其他事项。

教职工年度考核、职称评定、评先评优等。

1、涉及教职工利益的方案,形成前调研,听意见,制定方案。

2、方案文本交教职工代表讨论、审议或通过公示栏、校长信箱、接待日、联席会议、校园网等载体吸纳教职工意见,提出完善修改要求。

3、方案经教代会审议表决,通过后宣传、实施。

4、工会监督实施情况,并向教代会报告。

5、按规定要求作公示。

党、政、工负责

工会负责

 

 

 

党、政负责

 

工会负责

干部

评议

中层干部选拔、任用;校级干部任前公示;干部廉政建设;教职工民主评议结果的反馈。

1、组织相关干部向教职工大会述廉、述职、述学。

2、全体教职工评议和测评。

3、评议结果向教职工大会报告。

4、按教育党工委规定程序选拔、任用中层干部。

党、工负责

 

工会负责

 

党、政负责

其他

大额经费使用;大件物品采购;基建项目招投标;招待费使用;四金缴纳;师资培训、进修等。

向教职工大会通报或相关途径公示。

政、工负责

 

 

 

 

 

附件三:校务公开基本形式——教代会制度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建设标准

工作要求

备注

党组

织对

教代

会负

有领

导职

1、教代会工作列入党组织工作。

 

 

2、协调学校行政有关部门与教代会之间的关系。

1、教代会召开前党组织专题研究教代会工作。党组织审核教代会议题,议程和主题报告、保障教代会依法行使职权。

 

2、协调有关事项,落实党员“三先”, 督促行政落实教代会决议。

一般情况:

 

3—4月召开一次教代会,其中必须包括预决算执行情况的内容。

 

8—10月召开一次教代会,其中必须包括分配方案的内容。

学校

行政

负有

依靠

尊重

支持

教代

会的

职责

1、教代会工作列入学校工作计划。

 

2、涉及教代会职权的事项提交教代会审议,行使民主管理的权力。

 

3、为教代会提供必要的条件和保障。

1、定期召开教代会(每学期至少一次),校长向教代会报告工作。

 

2、保证提交教代会审议的书面材料,提前十天下发。听取代表的意见,贯彻执行教代会决议。组织落实及时结办教代会提案。

 

3、按规定提供会议经费等。

工会

承担

教代

会工

作机

构的职责

1、负责教代会的筹备事宜。

 

2、参与有关重大事项、改革方案及规章制度的起草,调研、制订与实施监督。

 

 

3、做好教代会闭幕期间的日常工作等。

1、提出教代会的计划、方案,征集议题,制定议程,培训代表,做好相关组织工作。

 

2、发挥教职工代表的作用,充分听取和反映教职工的意见和建议。负责组织教职工代表对教代会质量评估,将评估意见以书面形式传呈学校党政,作为研究改进教代会制度的依据。

 

3、教代会档案资料的积累等工作,跟踪教代会决议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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